|
|
彩弹野战规则
2008-10-30
彩弹野战游戏参加者身着迷彩装、头戴面具,手持仿真冲锋枪,枪内装有彩色子弹,子弹射出的驱运力为二氧化碳,最大射程为80米,有效射程10米。野战游戏强调的是个人荣誉感和团对合作精神,其规则是依场地,任务的不同而定,但其它规则基本相同。
1、中弹死:是指在游戏中被敌军以彩弹击中身体任何一个致命部位即视为死亡。
2、枪指死:当发现敌人而敌人未发现自己时,在5米之内范围以碰触方式或叫喊“阵亡”,此时敌人视为“阵亡”一人只可同时指死两人。
3、分数扣完阵亡:参加活动者生存分数是300分,被击中头部扣100分,击中胸部扣50分,击中四肢扣30分,扣满300分则宣布阵亡,需退出战场。子弹打完者也可向教官申请退场。
4、自动投降:个人于强大火力下被包围或发生枪支故障情形时自动放弃比赛者,视为阵亡。
5、不可对已经阵亡的人员射击或借取装备,否则裁判可判一起出局。
6、阵亡者应举枪过顶,迅速退至休息区,不可逗留观战和偷报军情。
7、两军对峙交火时,应迂回转进或撤退,严禁冲锋前进。
8、双方不准持有保护物走动(固定保护物除外)。
9、在游戏中发现非参加者进入战场,应立即通知参加者停止游戏,所有参加者需保持原位不动,直至可继续游戏。
10、游戏中如有争议,须请教官裁决,经裁决后双方不得有异议。 |
|